商朝

商朝是继夏朝之后,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世袭制王朝时代。自天乙(汤)至帝辛(纣),共十七世、三十一王,从大约公元前17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,前后经历了将近六百年,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。第一阶段是“先商”;第二阶段是“早商”;第三阶段是“晚商”。前后相传17世30王,延续600年时间。总的来说,商朝是处于奴隶制的鼎盛时期,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,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。

传说商族是高辛氏的后裔,居黄河下游,有着悠久的历史。 舜时,商族出了一位杰出的军事首领——契,据称是简狄吃了玄鸟的卵而生,后来商人把他称作“玄王”,作为始祖。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,受封于商(今河南商丘南),以后就以“商”来称其部落(或部族)。汤灭夏后,就以“商”作为国号。其后裔盘庚迁殷(今河南安阳西北)后,又以“殷”称之,或者“殷商”并称。

从商朝始祖契到开国元君汤共传了十四代,恰好与夏相始终。商族从舜时兴起,经过五百年的发展,到成汤时,已经成为以毫为都城的强大方国,最后经鸣条之战灭掉了夏,建立商朝。成汤之后,由太甲到太龙,是商朝巩固和发展时期。汤的孙子太甲在位时还发生过伊尹放太甲的故事,此后商的统治很稳固。盘庚在位时曾几次迁都,最后定都在殷,迁都促进了经济与文化的发展。商朝中期后,社会矛盾开始加剧,王权的争夺尤为激烈,同时还有奴隶的反抗斗争。纣王时用武力镇压,但最后引火烧身而灭亡了。

基础信息

  • 起始年代:?-公元前1046年
  • 开国元君:
  • 别称:殷、殷商

疆域地图

历代君王

政治制度

商朝基本上是王位世袭制,从兄终弟及、父死子继到商后期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,这也是后来周朝宗法制的重要基础。同时,商的占卜也很出名,现存的甲骨文便是占卜的记录。商王的统治仅仅限于狭小的中央地带,四周及边缘地区是王室诸子及各族的领地,中央集权还没有形成。

商王朝的职官大体分为3大类:臣正、武官和史官,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。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。最高的政务官,是协助商王决策的“相”,又称“阿”、“保”、“尹”。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。三公,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、并不常设。另外有:掌占卜、祭祀、记载的史,掌占卜的卜、掌祈祷鬼神的祝,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(又称守藏史、内史),武官之长的师长,乐工之长的太师、少师。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,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。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,有百工之长的司工,掌粮食收藏的啬,掌畜牧的牧正,掌狩猎的兽正,掌酒的酒正,掌王车的车正,为商王御车的服(又称仆、御),侍卫武官亚,卫士亚旅,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,掌外地籍田的畋老。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、伯,有为王朝服役的男、有守卫边境的卫。

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,还有劳役租“助”,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(籍田),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,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。殷纣王加征赋税,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。

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,商代统治者“尚鬼”、“尊神”。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,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。

经济文化

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民族,商汤曾派毫人帮助葛人种地。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“其受年”(能获得丰收吗)的问语,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。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,还有象骨,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。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,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。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,分工细,规模巨,产量大,种类多,工艺水平高,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。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。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,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,造型逼真,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。丝织物有平纹的纨,绞纱组织的纱罗,千纹绉纱的縠,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。

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,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。到商代后期,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,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,又曾在孟津卖饭。由于商业交换活动的增加,商朝出现了早期的货币。

自商代起,中国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。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,都有长足的进步。由于农、牧、手工业的发展,青铜冶铸达到了很高的水平,从而使乐器的制作水平飞跃,大量精美豪华的乐器出现了。乐舞是宫廷音乐的主要形式。可考证的有《桑林》、《大护》,相传为商汤的乐舞,为大臣伊尹所作。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,主要有“巫”、音乐奴隶和“瞽”三种人。有关商朝的民间音乐的材料很少,《周易·归妹上六》和《易·屯六二》就是商代的民歌。

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、会意、形声、假借、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,已经是成熟的文字。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,总共发现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,学者认识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。甲骨文因刻写材料坚硬,故字体为方形。而同时的金文,因系铸造,故字体为圆形。

风俗礼仪

1、 发型

上流社会阶层,有的高级男性权贵将长发胶固加工,做成尖状高耸发型,上缀饰物。有的贵族,头上罩一龙首形冠,长发垂卷过臀,宛似龙体龙尾。有的贵妇,则在右耳后编一长辫,上盘头顶,绕经左耳后,辫梢回扣右耳后。另有三种发型,见于殷代玉雕人头像:一是脑后发譬如至尾上勾,可能是男发;二是头顶绞齐的短发用额箍绾成上冲式,脑后则维持长发自然垂肩,有粗犷豪放气质,为男发。三两鬓秀发垂肩上卷,双耳佩环,头戴低平无檐冠,冠顶双鸟朝向中间一钮而对立。

在中层社会阶层,有的贵族长发垂颈上卷,上罩一胄。有的贵族,收发束成前后双髻,前髻大而高挺后卷,后髻略小而突起,前后照应。有的贵族近臣,头顶编一短辫,垂至颈部。有的亲信近臣,干脆绞成短发一周。除此四种发型外,尚可补充两种:一是头上收发束成左右双髻,作蝶形或作双角形者。二是头发上曲,外缀饰物或罩以冠胄。

在中下层社会,有的家奴或平民,脑后束一下垂发髻,上插笄,或再在髻上加一半圆形发饰,似为女性发型。有的男性,脑后剪发齐颈,再加工卷曲,而头顶绞成短发,戴一额箍。有的脑后剪发至颈,头顶则另束一髻。有的在右耳后编一长辫,盘过头顶和左耳后,再回压于辫根。还有的干脆绞作平顶头。至于罪隶或异族俘虏,女性有盘发、头顶束单髻、束左右双髻和束结左右双角等四种发型,男性大都作光头,但也有头发中间分开向左右披下者,还有头发后梳贴垂脑后而以圆箍形“頍”相固者。

另外,年龄较小的男女孩童头上束发,作左右两总角。

2、 服饰

商代衣料基本以麻、丝织品为主体,但编织技巧较夏朝大有提高,品种增多,另外尚有皮革、木棉织物,似乎还懂得利用羊毛编织衣料,制成后都要施彩绘及涂染。由于当时大量物质生活资料为少数贵族统治阶级所聚敛,故其服饰的衣料多种多样,质地也相当华贵。如《说苑》言禹时有“衣裳细布”。《盐铁论·力耕》称“桀女乐充宫室,文绣衣裳”。《帝诰》称商汤时贵族成员可得“衣文绣”。《帝王世纪》谓商未王“纣不能服短褐处于茅屋之下,必将衣绣游于九重之台”。又说纣“多发美女,以充倾宫之室,妇女衣绫纨者三百余人”。《说苑》还说纣“锦绣被堂,金玉珍玮”,至其“身死国亡为天下戮,非惟锦绣 紵之用邪”。但在平民贱者一方,自当别论。《诗·豳风·七月》反映周初农夫犹常常是“无衣无褐”。大概粗麻粗葛织物是当时平民阶层的主要衣料所属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云:“野夫黄冠,黄冠,草服也。”可见下层平民有以秋后变黄的植物草茎编以为服,跟贵族阶级一方精工编制的服饰,形成截然鲜明的对照。

商代的履制大致分为四个层次:第一层次为高级权贵、各地贵显或高级武士,所穿为皮革制高帮平底翘头鞮,或高统平底翘头鞮,也可称作■角履。第二层次为上层贵族集团成员或贵妇,所穿有高帮平底丝履。第三层次为中下层贵族、一般臣属或亲信近侍,所穿有麻屦、葛屦,款式亦为高帮平底。第四层次属中下层社会,所穿粗屦是用草、麻、树皮制之,类似今日民间之草鞋,式样简单,仅做一鞋底,其上用绳纽系于脚上,可称为扉。另外一般贵族或中上层平民的孩童,有穿一种用布帛制成的宽松软履,较切合儿童生理成长的特点。

商朝有13种较为典型的头饰形式,有椎髻饰、额箍饰、髻箍饰、双髻饰、多笄饰、玉冠饰、编石饰、雀屏冠饰、编珠鹰鱼饰、织贝鱼尾饰、耳饰、鬓饰、髻饰等。 1. 椎髻饰,系将头发聚结于头顶或脑后,施用笄椎而成一髻,始起史前,夏代已十分流行。 2. 额箍,即頍,有在頍上饰蚌泡或铜铃,每每成组成对,也有在前额正中部位缀一柿蒂形蚌花,左右两鬓部位对应饰蚌泡,但此种頍饰主要流行于平民阶层。 3. 髻箍饰,是椎髻与頍形冠的结合头饰,髻上插笄,而頍上缀骨片或绿松石,多见于平民佩戴。 4.双髻饰,一般是在双髻上双双插笄,平民大都插骨笄,成人或儿童均然,贵族则施玉笄,并且头上往往兼施石鸟、花骨、玉珠之类饰品。 5. 多笄饰,指头上插有3枝以上椎形笄,多者插至8枝,有贵族,也有殉葬者。 6. 玉冠饰,是在额前缀一珩形玉冠饰,玉冠饰内周附有许多绿松石小块,内周弧度与发际一致,推测原乃联缀于冠上。 7. 编石饰,系用石条编缀而成,并与其他装饰品组成一个整体。 8. 雀屏冠饰,系在冠上插许多各种各样的笄,如同孔雀开屏一样。 9. 编珠鹰鱼饰,帽圈用绿松石缀之,下垂玉鱼一周,长鱼在边侧,渐内渐短,居中一条上刻“大示害”三字,冠上又有绿松石穿珠,冠后还插一雕鹰玉笄。 10. 织贝鱼尾饰,是在冠身周围缀穿贝百余枚,又系玉鱼11条,冠顶倒置一玉鱼尾形饰。 11. 耳饰,商代耳饰主要有环、玦两种,大都与冠相关联,或在帽下耳际垂一带与环、玦相系,或干脆束之耳际发束。 12. 鬓饰,多成对,有石珠、蛤壳、绿松石片、蚌泡等小饰件。大概身分地位不同,鬓饰质地亦异。 13. 髻饰,指后髻上饰物,除施笄外,或另加饰品。

在饰品方面,王公贵族多以骨、玉、贝类、玛瑙、琥珀、绿松石等贵重原料,商代北方及西北方的族落方国贵族多以金饰品为人体美饰。不过贵族武士重兵不重打扮,绝少佩戴饰品,其妻妾好事修饰。平民百姓则罕有饰物,且材质多为骨、蚌、牙。

3、 作息

武丁时大致把一天分为十二个时间段,虞辛以后记时趋于细密,一天分为16个时间段,白天自旦至■分10段,夜间自昏至夙分6段。 1. 辳即农的初形,反映了当时“日出而作”的农耕生产状况。 2. 郭兮又单称郭,辞云:“昃至郭不雨”,本是反映筑室而居生活状况的用语。 3. 寤字是表示下半夜至天明前的时间专词。 4. 机是黄昏后的上灯时分。 5. 住是指夜间人定息止之时。 6. 大食和小食,一在上午,一在下午,反映了殷人一日两餐的生活方式,上午一餐称大食,似人们较注重上午的进食,可能是为适应食后的力作,而下午一餐后时近日暮,“日入而息”,小食即可。 7. 大采、小采、夙几个时称,来之敬祈日月的礼俗。不过敬祈日月未必天天进行,可能恒行于一岁或某月某个比较固定的日子。

4、 葬礼

一种带隧道的王墓在后商开始出现,威望越高隧道越长,国王与亲王之间在隧道的数目上有明显区别。只有国王可以四条隧道,王室成员根据等级不同隧道的数目发生改变,在后世人们称其为“隧礼”。

科学发展

天文: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,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,并用年终置闺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。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、月食和新星的记录。

数学: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至三万的数字,明确的十进制,奇数、偶数和倍数的概念,有了初步的计算能力。

铸造:代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青铜业,有了突破性进展,如铜、铅、锡三元合金出现了;分铸技术已被广泛运用;青铜器生产数量大增,还出现了司母戊大方鼎、偶方彝、三联这样的重器。光学知识在很早就得到应用,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镜,能在较小的镜面上照出整个人面。

律法

(一)法制指导思想: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“天”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,更加强调“神”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。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,商人十分迷信鬼神。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,即“下帝”也称天子。因此,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——巫,史等,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。在王权神授观下,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“天”与“神”的名义制定的。如“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”“尔尚辅予一人,致天之罚,予其大赉汝!尔无不信,朕不食语。尔不从誓言,予则孥汝,罔有攸赦。”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。

(二)法制概况:《荀子·正名》中有“刑名从商”,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载“商有乱政,而作汤刑”与夏朝一样,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,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。除了《汤刑》外,还有《甘誓》《盘庚》《伊训》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。

(三)刑罚:商朝的牢房,叫做“圜土”。因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,商朝的牢房又叫做“羑里”。据说因为有些土牢是在地下挖窑穴,上面盖上棚,并开有牖,类似今天的天窗,所以也用“牖里”来代称牢房。汤刑是商朝刑法的总称。奴隶制五刑:墨刑是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,涂以墨色的刑罚。劓刑是割鼻的刑罚。刖刑是断足的刑罚。宫刑是割掉男子生殖器,破坏女子生殖机能。大辟是死刑。其中死刑的形式主要有:斩,生杀。戮,在执行死刑前履行一定的程序,使被戮罪犯先蒙受耻辱,然后再斩。炮烙,让有罪者在火烧的铜柱上行走。醢,把犯罪者捣成肉酱。脯,把犯罪者晒成肉干。劓殄,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。

圜土, 商朝牢房的名称

服饰

兵器

相关人物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生产

 

事件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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